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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补偿范围
时间:2009-10-23 16:40:4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至目前,浙江省参合农民3093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人均筹资134元。近日,省卫生、财政和民政部门又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补偿范围。   浙江省新农合扩大补偿范围的主要内容为: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中药、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20%以上。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肺结核病的,在国家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因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发生的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对参加新农合的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其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偿比例,鼓励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凡参合对象属于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10岁以内的患儿,根据医生处方在指定地点购买无苯丙氨酸奶粉的费用,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项目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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