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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占筹资总额一半多
时间:2009-10-23 16:40:5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试点以来,金凤区已累计为26948人(次)参保患者报销补偿,报销费用达到273.1万元,占筹资总额的56%%,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以来,金凤区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合的同时,切实抓好对筹资费用的监管,确保参保患者按时得到报销补偿。该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储存,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挤占、挪用。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先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垫付报销费用,每月底再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其核销(不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的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医疗费用结算凭据直接到金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销),简化了报销补偿程序和手续。金凤区还采取严格机构准入、强化工作监管等方式,督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完善诊疗规章、控制医疗收费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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