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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落实“病有所医”惠民工程
时间:2009-10-23 16:40:5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发送的《关于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长兴县政府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16个乡镇、3个街道、224个行政村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议,发放20万份资料到农民手中;各行政村按季度准时公开参合农民报销、收益等情况。   二是合理界定参合人数。县卫生、劳动保障和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起参加企业“五险合一”的农民和参加商业保险的农村学生不再纳入应参合人员范围,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三是全面实施一卡通工程。实现了县合医办与县级医院、27家乡镇卫生服务中心、16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联网,参合农民可持卡到任何定点机构实现大病统筹与小额报销的实时报结。到目前为止,共联网实时报销住院病人4408人次,报销金额7375802元,门诊病人209886人次,报销金额为2103259元。   四是完善考核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报销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管理部门审核后拨付”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的考核改新农合工作结果考核为过程与结果共同考核,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五是加强监管工作。借助新农合信息平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外伤等事件的稽查核实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基金规范、透明、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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