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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定新农合方案,提高农牧民受益
时间:2009-10-23 16:40:5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使农牧民得到更多实惠,近日,新疆尼勒克县对原《尼勒克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修定。 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 住院统筹”模式,取消家庭帐户,门诊统筹按每人每年25元封顶,每次就诊按50%补偿,超过5元(含5元)一次补5元,每次处方三天量,共计就诊5次,超支不补;二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乡级70%不变,县级及县级以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县级从55%提高到60%,县以上从40%提高到45% ,封顶线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三是增加对残疾人假肢、助视器、助听器、盲杖、拐杖等安装项目的费用补偿;四是将孕妇围产期保健列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人均80元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 并规定凡200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享受时间从出生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继续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新生儿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与参合母亲分别结算,与母亲共同享受一个封顶线;五是65岁以上老人、领取计生两证的家庭、应用中医民族医药及适宜技术的在调整比例后的基础上,仍然提高5个百分点补偿保持不变;六是将原慢性病病种由原十三种增加到十六种,即将慢性原发性高血压,癫痫、肝硬化纳入慢病管理。 (作者单位:新疆尼勒克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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