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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提高医疗报销比例 取消户籍管辖限制
时间:2009-10-23 16:41:3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百姓去医院看病,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而且中药类补偿比例竟达到30%。记者获悉,上虞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对多项政策进行了调整,参保农民将会得到更多实惠。 从2009年起,上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将提高35元,从每人每年125元提高到160元。与此同时,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偿比例也相应提高,参保农民就诊时,普通门诊医疗费可按20%予以补偿,其中中药饮片(复方汤剂)的补偿比例高达30%。值得关注的是,上虞还取消了参保农民的社区户籍管辖限制,所有参保农民在市内定点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都可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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