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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母婴捆绑 未参保新生儿看病也可报销费用
时间:2009-10-23 16:43:3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在海南农村,刚刚出生的婴儿如果患病住院治疗,即使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的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的伍海丁就是这一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去年年底,伍海丁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下一名男婴,第二天儿子突然脸色异常黄,经诊断为新生儿病理性黄疸,需住院治疗。儿子在医院住院治疗7天花掉了5237.52元,加上自己在医院生孩子花掉的5564.74元,一共花掉了1万多元,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没想到出院那天结账的时候,因为我参加了农合,我们报销了4000多元,只交了6000多元。其中我报销了2028.7元,没有参加农合的儿子居然也报销了2297.81元。”伍海丁说,“这让我和家人感到很意外,以前我只知道,交了钱参保了看病才能报销,没想到这次我刚刚出生的儿子因为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报销了2000多元,这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省农合办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说,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凡是因患吸入性肺炎、病毒性脑膜炎、病理性黄疸、脑颅出血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新生儿都可以获得与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报销比例为:乡镇一级的医院为70%-80%,县一级医院一般为55%-65%,三级医院为45%-50%。 另外,对于当前因各种原因尚未上户的农村户口儿童,只要出具村委会的证明,也可以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也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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