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霍城县工商局为“打造规则工商,营造诚信环境”,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与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双到位。在市场中推行了“行政指导”的监管方式。经过一年的实践,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一、深化合同“行政指导”。一是对市场业户、主办单位、供货商进行合同培训,向其讲授《合同法》及签订合同有关常识,强化各合同主体对履行合同的权力、义务。二是引导各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合同,以法律文书的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加大对违反合同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约合同、合同欺诈、格式合同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化消费维权“行政指导”。一是利用提示板、公示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二是设立消费维权公开举报电话,对场消费纠纷,随时举即时查办,实现场内消费天天3.15、消费维权“零距离”。三是加大消费侵权的调解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座谈、网络通讯式“行政指导”。对生产厂家和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在市场销售中出现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通过邀请厂家、供货商代表召开座谈会,没设办事处和代理商的通过网络或电话的形式,把他们的产品质量问题反馈给他们,督促其改进和改正。
四、深化强制性“行政指导”。一是对在经营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经多次行政指导、预警,而不接受改正的业户,实施强制性行政指导,依法进行处罚,然后,有针对性地一对一进行具体指导,强制改正。二是对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商业欺诈等经营行为进行强制性行政指导,加强对上述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公正、放心消费环境。三是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傍名牌、洋垃圾等商品的打击力度。
通过不断完善、充实、深化“行政指导”内容,强化了市场各主体:经营者、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生产厂家、供货商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意识,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诚信消费环境。(霍城县工商局齐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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