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城县大西沟乡一消费者王某来我所投诉在六十五团一家塑钢厂定做的塑钢门窗,近一年半没有安装玻璃和门。王某家已盖好近一年半的平房制作安装的塑钢门窗没有安装玻璃(他已付给塑钢厂4000元),他本人已亲自去该厂两次进行催促,且多次打电话给厂家进行交涉,厂家负责人一直答应安装玻璃和门但至今日也没有安装,致使他家一直无法搬进已盖好的平房中居住。经过我们的调查情况属实,但现在塑钢厂已停产,无法找到塑钢厂负责人,导致消费者损失近2000元,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要找经济效益、信誉良好的塑钢厂加工制作塑钢门窗,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霍城县工商局
刘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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