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参合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荆州区按照政策规定,根据新农合基金结余情况,对全区2011年度符合救治条件的819个参合家庭进行了大病二次补偿。
获得最高补偿额的郢城镇太晖村一名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共花费医药费用23万元,新农合住院基金补偿4.3万元,小额人身保险大病理赔1.59万元,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7.74万元,共获得补偿13.63万元。他激动地说: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好,挽救了我的生命,挽救了我的家庭!
据测算,荆州区将2011年度以家庭为单位累计住院自费金额超过1万元者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并根据基金量确定救助系数,即自费金额越高,救助系数越大,救助金额越多。通过筛选,全区共有819个参合农民家庭符合大病救助条件,补偿资金共计501.2万元。其中,肾功能衰竭透析患者30人,补偿金额16.08万元,综合补偿率达到90%以上;各类恶性肿瘤患者323人,补偿金额266.53万元,综合补偿率59.6%;血液病患者12人,补偿金额25.22万元,综合补偿率61.7%;各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174人,补偿金额112.88万元,综合补偿率58.7%;其他重特大疾病和特殊疾病280人,补偿金额80.5万元。
获得大病救助的患者名单及救助金额通过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已发放至农户手中。
(荆州区合管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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