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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伴随真行动 ----松滋大病全助“爱心救助工程”扫描
时间:2013-02-01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网作者:张海

真情伴随真行动

松滋大病全助爱心救助工程扫描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陈屿 通讯员 先元 祖金 自力 韩涛

市委书记动真情

2006年以来,松滋市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职工医保一道,初步做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但刚到任不久的市委书记蒋鸿不时听到反映:现有的保障体系虽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不高,特别是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仍然严重。

今年初,蒋鸿听说刘家场镇一个尿毒症患者及其家庭的遭遇后,动了真情。患者叫张道英。她丈夫本是个小有实力的业主。可她患尿毒症后长期自费透析,花掉90多万元,硬是将丈夫的企业拖垮了!蒋鸿动情地说:连小有实力的业主都被这种大病拖垮,贫困患者哪还有活路?我们一定要改变这种状况,倾情关爱弱者,防止因病致贫!

蒋鸿同市长洪文革、市委副书记邓应军分别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大病救助问题。副市长杨红娟到民政、劳动、卫生部门督办协调解决救助的具体问题。

从救助尿毒症患者破题

在所有大病患者中,尿毒症患者是最痛苦、最困难的群体。因此,蒋鸿督促松滋大病全助爱心救助工程首先从救助尿毒症患者破题。

尿毒症患者不间断透析治疗,每年需要4万元到6万元费用。普查发现,松滋农村尿毒症患者去年透析治疗总费用达352.48万元。虽然新农合制度已给予了政策倾斜,但患者自费金额仍达97.2万元,占27.6%。

为救助这些患者,松滋今年3月发出第一个救助文件,出台措施:低保、五保特困尿毒症患者由新农合和民政大病医疗负担,患者本人不承担透析费用;其余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透析治疗费用自付5%,新农合支付90%,医疗机构减免5%;在上一级医疗机构透析自付10%,新农合支付70%,民政医疗救助解决5%,其余15%由医疗机构减免。

这个办法试行3个月,就有107名患者在3家定点医疗机构透析,总费用132.34万元,患者自付仅10.17万元,平均自付比例只有7.7%。与以往相比,患者自付比例下降了20个百分点。

大病救助全面铺开

今年7月,松滋又出台第二个救助文件:在救助尿毒症患者的基础上,对所有大病患者进行全面救助。治疗尿毒症的3家定点医院都在松滋市内,管理相对容易,而要对其他重大疾病患者全面救助,风险相对较大,管理难度也大,怎么救?

他们首先深入基层调查,确定松滋农村中等收入家庭的医疗风险承受能力为4万元到8万元,为确定救助起付线提供了科学依据。

随之,多方筹集救助基金。松滋市政府确定了400万元的爱心救助工程基金额度。钱从哪里来?从新农合基金总额中提取1%计144万元,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3%计10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列支50万元,财政全额拨款90万元,另外还有社会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捐资作为补充。

以收定支开展救助。400万元的爱心救助工程基金中,可用于农村患者的约为200万元。统计分析表明,松滋2010年一次性或累计自费金额超过8万元的病人有27人,最高个人自付金额达到27.9万元,自付费用总金额320万元。考虑到爱心救助工程实施后会有潜在的医疗费用增长风险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年救助资金必须控制在200万元左右。为此,他们制定了分段补偿方案。即以自付费8万元(低保对象5万元)为补偿起付点,自付8万元至10万元者补偿30%,自付10万元至20万元者补偿50%,自付20万元至30万元者补偿60%,自付30万元至40万元者补偿70%,自付40万元以上者补偿75%。累计补偿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严管救助基金

为严管救助基金,松滋市决定,捐赠款由市慈善总会接收后转入民政医疗救助账户统一管理使用,结余转下一年度。基金利息只能用于大额医疗费用补偿。

在补偿流程上,松滋市规定,大病患者的补偿必须由市合管办审查,经主管部门批准。一次性自费金额超过8万元(低保对象5万元)的参合患者,可在出院时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得到补偿;累计自费金额超过8万元(低保对象5万元)的参合住院患者,年底按程序审批后统一补偿。

对救助基金实行严格监控,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监督和审计,确保救助资金的规范运行;对补偿情况实行三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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