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十堰市卫生局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十堰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十堰分公司两家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约,并确定了全市30家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医院,标志着十堰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十堰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不等不靠,大胆尝试,精心组织、积极予以推行,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十堰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并率先经过招标确定了承办商业保险公司。
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