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卫发[2013]7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社会事务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各有关医院: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十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市太和医院等全市30家二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十堰市首批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医院。
本次确定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医院有效期为
十堰市卫生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十堰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级 别
十堰市太和医院 三级医院
十堰市人民医院 三级医院
东风公司总医院 三级医院
十堰市中医医院 三级医院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医院
十堰市西苑医院 二级医院
十堰市铁路医院 二级医院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级医院
东风公司花果医院 二级医院
东风公司茅箭医院 二级医院
丹江口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丹江口市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
郧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郧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郧县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
房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房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房县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
郧西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郧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郧西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
竹山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竹山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竹山县妇幼保健 二级医院
竹溪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竹溪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
武当山特区医院 二级医院
茅箭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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