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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召开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检查会议
时间:2013-09-18 00:02:37来源:作者:柯静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9月6日,仙桃市卫生局召开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自查再剖析会议,16家民营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参加会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局机关医政、基药、计财、妇社、行政审批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要求,全市市镇两级民营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规定,对诊疗科目在9月底完成重新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新农合服务行为自查表逐一自查,并剖析再整改;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科目不得以中心设置要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得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诊疗科目;不得违规使用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得超核定范围进行诊疗活动;不得长期聘用非本单位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医疗服务地点、服务方式和服务对象等;不得超标准配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审批的医用设备出具的医疗文书,新农合均不予承认不予支付;不得冒用、买卖、出借或者转让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不得在媒体刊登、报道或宣传未经卫生局审查或审查日期已终止的医疗广告等。

会议强调,全市市、镇、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农合政策知识学习,认真对照自查表,再自查反思、认真整改、分析总结提高。对于自查不彻底,与上级平时掌握事实不相符的定点医疗机构,将成为此次集中检查整顿的重点对象,市卫生局对其存在的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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