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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探索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经办服务
时间:2015-03-10 00:35:36来源:作者:柯静

意外伤害因其发生量大、发生区域广、医疗费用高以及调查取证难、时效性强等特点,一直是新农合日常管理中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在大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基础上,松滋市自2014年5月开始,进一步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网络优势,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展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经办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服务协议,以2013年意外伤害实际补偿金额作为2014年度的保费金额,预留10%的服务质量考核保证金,其余款项分两次拨付。主要内容为保险方式与双方责、权、利等。人保财险松滋支公司负责经办,自负盈亏,松滋市合管办负责监督。

搭建便捷服务平台。由人保财险松滋支公司组织人、财、物,松滋市合管办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借助已基本完善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服务网络,依托新农合信息平台,统一结算资料样式,实行新农合意外伤害、大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

发挥综合管理优势。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有30%左右发生在市外,对外出务工参合人员的意外伤害核查难度较大。同时,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较普通疾病高,无形中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支出的风险,特别是大病保险支出的风险。而商业保险公司有着庞大的服务网络优势,特别是既有业务优势,如车辆保险业务,有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直接排除在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之外。因此,将意外伤害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能有效解决好这些问题,并减轻了合管办工作压力,降低了行政成本。同时,维护了参合者正当权益,堵塞了新农合基金流失的漏洞。

下一步,松滋市将借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经验,逐步调整商业保险公司的综合费率,并要求商业保险公司改进服务,加快核查进度,缩短核查时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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