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有效缓解新农合基金超支压力,远安县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优化补偿方案。坚持收支平衡,科学测算,适时调整新农合住院补偿方案,适当调整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和住院补偿分段线。
二是严格控费指标。要求乡镇级医疗机构、县内民营类医疗机构例均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3%,县内二级医疗机构例均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7%。按床日付费病例中,急危重症一级护理占按床日付费总病例数比例不得超过10%,一级护理天数每人次不得超过3天;药占比不得超过核定的比例。
三是严格费用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上报的医疗费用材料的审核,规定四查四核实: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有无造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对不合理收费、用药、检查进行核减通报。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网络筛查、审核稽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远安县合管办熊晓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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