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年12月21日 来源:屯溪区合管办
为切实减轻我区农民大病医疗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我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经过充分调研,于近日分别通过区长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新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大幅提高筹资标准。2010年我区统筹基金每人每年200元,为全省最高(省方案为不低于150元),确保我区2010年新农合统筹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二是提高住院补偿和门诊统筹基金比例,力争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50%以上,门诊统筹达30%,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全面实行网上“即时结报”和IC卡制度,简化报销程序,实现计算机网络在线结报、实时监控;四是提高大病和慢特病补偿比例,切实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五是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门诊统筹,方便农民就近就医;六是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市内医院看病,提高区医院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屯溪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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