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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撑起农民就医“无忧伞”
时间:2010-03-09 16:25:54来源:作者:天石

   ●补助标准提高至140元

  ●封顶线提高至4万元

  ●50%的县市区门诊看病可报销

  ●所有县市区实行互认制度 

  2月8日,患胆结石的隆尧县北楼乡北楼村的耿少娟病愈出院,新农合为她补偿了5571元,报销比例达59%。隆尧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国家增加了对新农合的补助,该县经过科学测算,对补偿方案作了调整,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上年度增加了约5个百分点。

  耿少娟只是新农合受益者之一。据统计,去年全市共筹集新农合资金5.5亿元,为290万人次补偿报销总费用5.1亿元,初步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欢迎。

  今年,全市参合农民550万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了25万人,参合率达95.3%。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每人100元提高到每人1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农民个人缴费保持20元不变,封顶线由去年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同时,今年我市在临城、宁晋、威县、沙河、平乡、巨鹿试点的基础上,新增邢台县、清河、隆尧、内丘开展门诊统筹,全市开展门诊统筹的范围扩大到50%的县市区。全市各级定点医院全部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的出院即报。为方便参合农民就近就医,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县市区已经开始实行相邻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互认制度,参合农民在相邻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按照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水平给于补偿报销。

  据市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李高堂介绍,今年,我市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稳步推进新农保试点,不断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为参合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金划拨、使用的监管,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措施,防范基金风险,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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