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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台诸多惠民新政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网作者:刘毅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2012年,,继续扩大保障范围,扩大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筹资标准已由2011年人均230元提高到人均29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30元提高到50元,乡级报销比例提高到7580%,县区级将提高至50%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5 万元提高到6 万元,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将达到95% 以上。

  今年,我市新农合不仅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比往年有所提高,而且继续扩大大病救助病种医疗保障范围,大病救助病种由原来的5 种扩大到8 种。2011 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肾衰透析、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五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使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受益今年,新农合在原有基础上将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3 种疾病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

  刘峰是彰武县满堂红乡的农民,去年老伴住了院。春节前,老伴的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发下来了,有2 万多元。刘峰高兴地说: 我们只交了30元钱,这次看病就得到了2 万多元补偿,党的惠民政策让我们尝到了甜头。

  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这是农村过去存在的普遍现象。几年来,我市把解决农民 看病难、看病贵这块心病当作一件大事来落实。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强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群众尝到了 新农合的甜头。从2005 年我市新农合工作试点实施以来已惠泽阜新众多农民。2011 年,全市新农合统筹资金支出1.68 亿元,其中住院支出1.28 亿元,门诊及其他支出0.4 亿元。全市共有62.023 万人次享受到了新农合待遇,受益面达到66.04%,老百姓亲切地称赞新农合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为了让新农合惠及更多农民,今年,我市将出台实施《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定期对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察考核,对考核不接受或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等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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