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国NBA选中壮元秀的中国小巨人姚明,目前在中央电视台接受采访时,深有感触的感叹:“到美国之后最大的遗憾就是恐怕是吃不到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了。”。是的,每个人都是吃着妈妈的乳汁长大的,长大后又是母亲每天三顿香喷喷的饭菜将幼小的孩童喂养成健壮的大小伙子,大姑娘。这其中的甘苦,其中的艰难,大概只有做过母亲的人才深有体会。
我的母亲生了我们姊妹三人,用母亲的话说,就是每个人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尽管我们小的时候,生活并不富裕,那个时代也确实没有多少吃的。可是,慈爱的母亲硬是凭着“宁肯我少吃一口,也绝不让孩子饿着”这样的信条,把我们一个一个拉扯大,三个孩子都很健康,这在当时来说,是很不容易的。
我现在还记得,我刚刚懂事时,母亲为了填饱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嘴,被逼得偷偷掉眼泪。常常到菜市场去捡人家扔下的烂菜叶,烂白菜梆子,拿回家,洗洗掺点杂面做窝头。我们三个正是生长发育时候,都特别能吃。一个菜窝窝头三口两口就吞下去了,再喝一碗稀得能照亮人影的菜粥,肚子还是空空荡荡的。小孩子不懂得大人的难处,肚子吃不饱就跟在母亲屁股后面缠:“妈妈,我还要吃,我肚子还饿!”有时看到别的孩子家里吃好吃的,自己也会回来跟母亲要:“妈妈,我也要吃肉,我也要吃肉!”被缠得没有办法的母亲,也想出了一条办法来。就是支上一张网,捕捉那些肥嘟嘟的麻雀。运气好的话,一天能捉个两三个麻雀。母亲把麻雀去了毛,放上点咸盐,用荷叶一包,放到灶里去烧。一会儿,那诱人的香味就飘出来了,饥肠碌碌的我们,就吞着口水乖乖的在灶前守着,耐心的等待着期待已久的美味。烧得已经漆黑的小麻雀其实肉不很多,但是在我们眼里,那已经是顿大餐了。母亲撕开麻雀,撕着麻雀身上那少得可怜的肉,一点一点分给围在她身边的孩子们。弟弟,妹妹年纪小,可以得到一个细细的麻雀腿,有滋有味的放到嘴里很认真的啃着,咬着,而我,因为是大姐姐,只能分到一些翅膀。而这,已经是很满足了。毕竟这也是吃肉呀。
到了夏天,日子就好过了,因为除了山上的野果子,河里的藕,莲蓬外,还有那不知疲倦,整天叫着“热呀热呀”的知了。知了比起麻雀来,要好吃得多,肉也鲜嫩。炙热中午,几个光着屁股的孩子,拿着竹杆,杆上放上块母亲用来发面用得很粘的引子,挨棵树上去粘那些唱歌的知了。傍晚,可以挖知了的幼虫——知子猴,在大树底下,寻找圆圆的小洞,用手小心挑开它,就可以看到了知了猴的那个前爪了。顺势钩着它,就可以大功告成了。知了猴要比知了好吃得多。晚上,可以在树木多的山坡上点上一丛篝火,那些树上的知了,会前仆后继飞向篝火。我们和母亲尽管拿着袋子,捡那些拼命大叫着的知了。一个晚上能捡很多的。母亲把那些知了拿回家,剪去翅膀,放上盐淹起来,到时候,或炒或炸或煮或作馅包饺子,都是上等佳肴。
秋天,可以说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因为田地里有花生,有玉米,有地瓜,黄豆许多好吃的。我们可以偷偷地进到玉米地里,挑选那些又嫩又大的苞米,啃上一口,还要啃一些甜杆,再带上一些稍老点的,回家煮着吃,拔掉花生上边的叶子,看到又白又香又大的花生,可以坐在地头,吃个够,庄稼人心好,看到我们这么吃法,从来都不撵,让我们这些破坏分子们尽情的吃,只是我们挑甜杆时,他们才会出来阻止。
花生的嫩汁染白了胸前,小嘴。直到小肚子凸起来,才肯腆着“将军”肚回家。最热闹的是烧一堆柴火,刨出地瓜,摘来黄豆荚,来烧着吃,吃得脸上黑黑的,肚子里暖暖的,最妙的是可以一边吃,一边乘机逮那些在田间地头蹦来蹦去的蚱蜢。数量很多,它们个头很大,飞得很矮,蹦得很高。最适合被我们捉来当俘虏了。捉来串在一根毛毛草上,每人都能逮十好几串回家。捉蚱蜢是最令母亲高兴的。因为它的味道特别香。特别好吃。炸上一大碗,几个孩子你争我抢的一会儿就消灭得净光。
小时候,吃得最香的饭菜就是母亲用野菜包得素馅水饺。当田地刚刚泛起绿色,当小草刚刚冒出头来,当那些嫩嫩的野菜芽儿刚刚从地下溜出来,整天被嘴所累的母亲就会领着几个女孩子,挎着竹筐,拿着铁铲,弯背弓腰的在田园里挖开野菜了。从母亲那里,我知道了什么样子的是荠菜,什么样子的是苦菜,什么样子的婆婆丁,……荠菜最能够当菜了,味道和菠菜差不多。可以生吃,凉抖着吃,当然,如果我们家养的鸡争气的话,可以拿鸡蛋来炒荠菜,简直就是很奢侈的,很豪华的菜了。苦菜可以蘸着母亲自己做的甜酱,卷着母亲烙的粗面的山东大煎饼吃,也是很能让人胃口大开的。
写到这儿,不由得也是垂涎欲滴了。现代的孩子最不缺少的可能就是吃的了。我曾经看过我的一个朋友,喂他的宝贝闺女吃饭,一顿饭,吃了整整两个多小时,象打仗一样。爸拿着小碗,象求什么似的,求着:“宝贝儿,来,吃一口,吃一口吧,看看,多香的鸡腿呀,吃一口吧。”而那孩子却连看一眼都不看。爷俩吃饭就像打济击,一个说什么也不吃,一个说什么也要喂,结果是大人和孩子都累得不轻。我想,现代城市的孩子如果去吃上一两顿农村饭,让农村的大娘大婶们烙张煎饼,加上点农家自己的大葱和大酱,变变口味,去忆苦甜一下,也许会比只去吃麦当劳,啃得鸡的效果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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