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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看病问题(上) :期待大病医疗费用能多报点
时间:2009-10-24 08:53:1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减轻农民大病负担,是2009年—2011年全国医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之一。7月上旬,国家卫生、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联合发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升级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江苏参合农民大病报销实况究竟如何?他们有何新期盼?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政府主力“买单”,参合农民住院负担普减四成

  金坛市直溪镇乌甲村81岁的许彩凤老人因冠心病发作住进镇卫生院,一个多星期花了2011.3元,因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时报销了883.5元,报销比例为43.9%。老人家属直夸:“合作医疗真帮了农民大忙。”

  看病全靠个人“买单”,曾是广大农民不堪承受的负担。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夏迎秋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看病负担的“重头节目”,2003年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推开,200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全国提前3年实现全覆盖目标。截至2008年底,全省参加新农合人口达4454万人,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实际补偿比达到39.26%,居全国各省之首。今年,全省13个市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比例全部达到98%以上,人均筹资从上年的124元增加到138.6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占70%-80%,参合农民个人交费占20%-30%。一季度,参合农民患者住院补偿比平均达到39.46%。

  大病报销6万元,“封顶线”看起来很美

  “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是新农合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江苏省参合农民大病报销“封顶线”,2008年即从上年的3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按照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357元计算,已提前一年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2009年新农合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的要求。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生大病的农民实际报销比例并不像“设计比例”那么动人,6万元“封顶线”只是看起来很美。

  以苏北一个大市为例。2008年该市设定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额最高为6万元,1万元以内部分补偿60%,10001-30000元部分,补偿65%;30001元以上部分补偿70%。然而,实际上,那些必须到省市大医院住院的大病患者,报销费用多达不到“设计比例”,个人实际负担依旧沉重。该市参合农民王亮,一场大病花去17.82万元,其中7.18万元在可报销范围,实报4.0255万元,个人自付费用为13万余元。苏中、苏南也存在同样问题。56岁的金坛市岸头镇参合农妇朱菊贤,因鼻咽癌两次到省城住院治疗,一共花去6万多元,报销近2万元,个人自付费用为4万余元。

  大病报销“封顶线”为何只是“看起来很美”?苏北一位卫生局长解释,这其中,既有可以理解的因素,也有需要加强控制的因素。这位局长介绍,为了将新农合的有限资金用在“刀口”上,各地均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新农合费用的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用经济杠杆鼓励参合农民“就近解决问题”,必须到县以上大医院住院的,则抬高报销“门槛”,同时降低补偿比例。具体地说,在乡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县医院次之,省市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比县乡医院低20%-30%。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目前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遍只限于县乡两级,而省市大医院尚未列入定点范围。参合农民到这两级大医院住院,检查、用药、治疗普遍处于“零控制”状态,因而相当一部分费用都不在报销范围,得由患者自个儿“买单”。如此,便出现了大病花费很高、实际报销比例却较低、个人负担很重的情况,6万元的“封顶线”便可望而不可及。

  参合农民大病“减负”的确还有潜力可挖

  70岁的朱千志是如皋市桃园镇参合农民,2008年因食道癌到南京大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0236.34元,实报1.3万元。朱老先生由衷地向记者表示:“参加新农合个人只交了20元就能报一万多元,实在是很不错了。”不过,他也坦言,由于其余2万多元还得自己掏,家里经济负担不小,目前日子过得拮据。参合农民普遍希望大病报销比例能够“节节高”。

  那么,这种期盼切合实际吗?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得知,减轻参合农民大病负担,的确尚有潜力可挖。

  潜力一:尽快将省市大医院列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意味着医疗费用会受到刚性约束,比如我省各地对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院都有严格要求:所用药品90%应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之内,对不告知或未经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超出部分的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自付。此项规定有效遏制了定点医院的不规范医疗行为。目前,省市大医院普遍尚未进入新农合定点行列,这是参合农民到这一级别医院就医“花钱多、报销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潜力二:确立稳定合理的新农合筹资比例。“以收定支”是新农合补偿准则,筹资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比例。一位对新农合制度颇有研究的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城镇职工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目前普遍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新农合当然还不具备与之看齐的条件,但确立合理的筹资比例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按照财政拿大头、农民出小头的筹资模式,新农合筹资标准确定为农民年均收入的3%左右(今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既合乎相关各方财力,又可以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目前,全省各地新农合筹资的标准从100元到300元不等,但普遍未达农民年均纯收入3%的比例,即便是经济发达的苏南也需要再加一把劲。

  “江苏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新一轮医改中,进一步减轻农民大病负担也应走在全国前列。”有关专家这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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