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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何以成为违章建筑
时间:2009-12-02 11:40:29来源:作者:过客
  据媒体报道,安徽繁昌县峨山镇凤形村后冲村民组18户农民为了给县第二中学迁址让位,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去年8月拆了自家的住宅,迁往政府指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料今年1月,当“示范点”初具雏形,农户们指望搬进自己花巨资建成的新屋过大年时,规划部门一纸通知却称“示范点”是违章建筑,要强行拆除。
  从酷暑到严冬,短短数月内18户农民遭遇二次拆迁,他们实在感到难以理解:为什么新村规划比“变脸”还快?
  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咋就成了违章建筑?繁昌县相关政府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当初县、镇两级沟通不足,镇里的安排与县里的总体规划发生冲突,为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必须进行二次拆迁。
  如此“严肃”的规划是什么时候制定和审批的呢?原来,繁昌县城市总体规划是从2004年开始编制的,到2005年10月份基本编制完成,并在2006年3月由芜湖市政府正式批复。按理说,农民建新房是在2006年8月,已经是规划出台五个月了,为何县里还会将18户村民“错误”地安置到其他用地规划区域?
  记者弄不明白的还有,农民建房开工那天,政府非常重视,镇里村里来了不少干部,还挂了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大红横幅,鞭炮就花了几千元。
  既然是县里报到省里的新农村示范村,而且农民建房是在县里的规划被审批后的五个月建的,那就是说农民建的新村是在规划之列,怎么能够说变就突然变了呢?繁昌县副县长洪涛的解释让人大跌眼镜:“当时乡镇申报只是报个名字上去,并没有确定具体规划在哪里,后来才发现与我们的总体规划相冲突。”
  从政府官员的话里我们不难看出,这问题是出在了规划身上,县里报上去的新村建设规划仅仅就是个形式,根本就没有内容。
  更让人不解的是如此徒具形式、笼统的规划,上面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给批了?“规划规划,心中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这实质上反映了有关人员在制定、申报以及审批规划时的随意和草率;反映了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中根深蒂固追求政绩、屁股决定脑袋的官僚作风。
  繁昌县这18户农民的房子给拆了,有关人员轻松地称,政府已经给予了18户拆迁户“高额”补偿。政府有关人员的轻松可以“理解”,这事补偿多少反正不是个人埋单。繁昌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成为违章建筑,给基层的决策者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千万不能再让形式规划劳民伤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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