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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农家纠纷效果显著
时间:2009-12-10 09:28:36来源:作者:游侠
    近日,一位八旬陈姓农民到石城县法院屏山法庭起诉儿子未支付赡养费。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认为本案系可以调解的家庭纠纷,采取了法庭上门调解教育解决,效果显著。    据了解,法庭法官上门了解到该老人因分家导致与儿子矛盾,法官对到场的群众言明法律,父母有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子女不应干涉,子女应当赡养老人。老人的儿子通过法官的教育当即支付了一年的赡养费,并表示理解父母分财产时的苦衷,保证一定要孝顺老,一桩久拖未决的赡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并达到教育群众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石城县法院屏山法庭已经成功调解处理了5起赡养纠纷案件,被辖区群众誉为“树正气、立民风的好法庭”。(石城法院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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