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当前我国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和现阶段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实现形式。推行门诊统筹,探索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入推进新农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及其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较高质量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举措,是新农合制度在新的起点上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是2008年新农合工作的重点。
门诊统筹是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为主体,以满足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为需求,目的是引导病人就近就医,有病早治,减少住院门诊,扩大新农合受益面。作为新农合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亲历了新农合探索、实践和发展的全过程,现结合实际工作感受,就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门诊统筹,推进新形势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提出几点看法,大家共勉。
一、建立三个一体化,保障门诊统筹高效运行
1.县、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方案明确规定门诊统筹资金由县级经办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下放乡镇管理。但门诊统筹的目的是发挥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功能,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这就必然要求完善管理经办机构,实行门诊统筹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乡镇设置县级经办机构的分支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加强对乡村定点医疗补偿资金的管理,承担门诊费用的结报服务工作,促进门诊统筹工作的良性远转。
2.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开展门诊统筹是为了引导群众有病早治,减少不必要的住院,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目标,这就需要有一定的诊疗设施和技术能力为保障,但基层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主要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一方面县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和技术骨干不能发挥充分作用,另一方面,乡村医疗机构无法满足一些较重病人的诊治要求。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流动和管理重要性凸显。建立大医院模式,把乡镇卫生院改制成县医院的分院,村级卫生室改制成乡镇分院的分支门诊,整合县乡村医疗机构人、财、物,集中管理。建立县级技术骨干进乡入村巡诊制度和人员定期交流及统一培训制度。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保障门诊统筹的诊治需求。
3.信息系统管理一体化。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保障新农合有效远转的手段和平台。建立参合农民的基本信息库,把推广计算机信息技术作为申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之一。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普及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HIS(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村级卫生室微机管理建设,完善管理平台和信息数据系统,逐步实现包括门诊统筹在内的新农合网络传输和网上监控,以信息化促进新农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实现三个结合,保证门诊统筹惠及千家万户
1.与住院统筹相结合。住院统筹是新农合制度的主要形式,门诊统筹的推行将极大的减少住院门诊,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逐渐取消家庭账户。门诊统筹实行的是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回收的管理办法,这就要求要严格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的标准和制度,实现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的相互补充和有机结合。要加强处方管理,控制定点医疗机构以分解处方的方式增加门诊人次、以开大处方的办法提高单次门诊费用。测算体检支付标准,选准体检项目,合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参合农民免费体检,以降低群众患大病、重病的风险,更大范围的增加新农合的普惠性。
2.与规范药房建设相结合。药品质量是农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基本诉求,规范药房建设正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最有效措施。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实行要与规范药房建设有机结合,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乡村卫生院和卫生室规范药房的建设,通过建立一整套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储存和使用管理规范,保障药械质量,使门诊统筹成为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作。
3.与慢性病补偿相结合。慢性病是最为常见的病种,其治疗的长期性,给农民群众的精神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增强新农合的普惠性,就必须将慢性病纳入门诊统筹的补偿范围,并逐渐增加补偿的慢性病病种,切实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
三、做到三个强化,提高门诊统筹管理效率
1.强化门诊定点资格和医疗规范的管理。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要加强定点资格准入和协议管理制度。制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评价方案,量化资格条件和操作细则,严格规范申报程序,签订门诊服务协议,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统一制作门诊登记本、补偿登记表、医疗专用发票和记账凭证,严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
2.强化门诊费用控制与支付。门诊统筹资金来源于新农合基金的比例切块,要求对医疗机构实行金额包干、超支不补、对病人实行按比例补偿封顶的方式,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这些要求开展门诊统筹要做好基线调查,全面掌握当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门诊费用水平,准确核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次,加强测算,确定其额定资金和人次的上限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乡村实际,确定门诊补偿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要加强门诊统筹资金的总额预算,鼓励门诊当场垫付,做好绩效考核,保障补偿经费的有效运转、合理支付。
3.强化门诊统筹的监督与检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是新农合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统一价格向定点医疗机构配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公开药品和服务项目的收费价格。县经办机构要将各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和目录外用药情况以互相比较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各医疗机构要将农民获得门诊补偿的情况定期公示,接受新农合病人的监督和咨询,引导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诊。要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评价考核,对有违规倾向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和备案,对严重违规违纪或一年内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定点医疗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直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农村医疗体制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明确要求: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实践,开展门诊统筹,推进新农合,增强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保障农民享有广泛、安全和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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