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推动新农合服务重心下移
围绕大病不出县目标,江苏省“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提出,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应达到当地门急诊总量的80%以上,乡镇卫生院还应承担县域人口50%左右的住院服务。为此,新农合补偿方案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引导参合人员优先选择基层机构就医。今年,还要求县、乡两级设定的住院费用补偿比分别达到70%左右和80%—85%,乡村卫生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力争提高到50%,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分段累计按比例补偿,并对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的人员实施保底补偿。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今年4月,江苏省卫生厅会同发改、财政、人社和物价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均应具备开展一级、二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中心卫生院的优势专科可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积极开展特色科室建设试点,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凡按规范要求办理转诊上转至县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3—5个百分点,对进入康复期等符合下转指征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5—10个百分点。经过努力,今年上半年全省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达到41.24%,县外住院人次占比控制在15.93%,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56.7%。
二、全面落实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惠民政策
江苏省坚持定点救治、定额结算和按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农村20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全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每种疾病的特点,做到一病一策。结合每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和医院现行收费政策,制定每个病种的定额收付费标准,允许各统筹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因素,对省定费用标准作出上下不超过10%的浮动。对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等疾病,通过谈判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并计划进一步引入相关仿制药,促进价格竞争,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最近一个时期,省卫生厅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全面开展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纳入公开承诺实事项目,积极响应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主动接受监督。上半年,全省共有5.4万人次享受重大疾病补偿,新农合补偿支出2.42亿元。
三、积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省政府要求今年每个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开展大病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到2014年底全省各地普遍建立起大病保险制度。省卫生厅研究确定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将医药费用管控的重点从以往对需方的约束调整为对定点机构的严格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管理规定。为确保各地制定的试点方案符合国家和省基本政策,还逐一对各地申报的试点方案进行审核,全省共有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被确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试点地区数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试点受益的参合人口达到2300万人。各试点地区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达到17.5元。各地试点工作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四、加快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为促进医疗机构转换运行机制,江苏省大力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对住院病人主要采取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尽力做到机构和病种全覆盖,对于少数特殊病例,允许采取特例申报的办法进行管理和费用结算。为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进程,省卫生厅研发了专门的费用测算软件,免费提供各地使用,协助各地做好费用测算和方案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1个统筹地区发文实施混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占统筹地区总数的80%。在加快实施支付改革进程的同时,注重提高改革的实效性,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支付标准,给予医疗机构明晰的基于利益导向的支付安排和合理预期,以此推动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建立完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管理服务机制
2010年,江苏省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服务。各统筹地区做到以市为单位转外就医补偿政策的统一,从省已公布的23家实施联网的三级医院中至少选择8家医院作为签约医院。凡经转诊至省级定点医院就医的参合患者,做到网上预约就医、在线全过程监管和出院即时结报,把最大的实惠和便利带给群众。今年以来,全省实施转外就医即时结报的病例数达到19579例。此外,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工作,纳入试点的淮安、连云港两市发放的符合国家规范的居民健康卡已达到5.44万张、9.11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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