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建设巩固取得明显成效
参合人数持续增加。从2010年起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13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参合率达到98.72%。
筹资水平和支出规模不断扩大。 2013年,人均筹资330元,当年筹资额已达到106.1亿元。随着筹资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抗风险能力和制度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受益人次数增加到2012年的4890.82万人次。2012年,当年基金使用率达94.45%。
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补偿范围、标准及方式方法的不断完善,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受益范围呈上升趋势。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从2009年的5万提高到2013年的12万元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从53.3%提升到2012年的67.64%,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2012年达到59.45%,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从制度中受益。
二、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新农合质量提升新突破
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取得突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小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之间的差距,切实解决资金节余过多的问题,贵州省先后出台了《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等文件,通过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实行母婴共享补偿、开展健康体检、实施住院保底补偿、探索建立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逐步扩大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包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让参合农民最大收益。
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取得突破。目前全面推开了儿童“两病”、妇女“两癌”、终末期肾病、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以及老年性白内障、地中海贫血等22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新农合补偿比例达80%。2013年,要求各统筹地区在2013年新农合年度筹资总额中划出10%作为重大疾病统筹基金,进行量化管理使用,专门用于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范围的疾病救治费用补偿,同时通过与中华慈善总会等机构合作,将格列卫等原研药、专利药等纳入报销范围。
截至2013年上半年,共有2.2万参合群众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政策报销补偿,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达76.14%,较2012年末提高了10.40个百分点。
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取得突破。在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之初,毕节实验区就高起点设计,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市居民医保划入新农合,由卫生部门同统筹同管理同补偿,实行“八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补偿政策、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现场减免、统一考核标准。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使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工作取得突破。2007年,六盘水市钟山区引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建立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基础、以驻住院代表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审核报销体系,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参合农民满意度逐年提高。2013年,六盘水市在整市推进了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同时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与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购买大病保险协同推进,进一步扩大了商保经办服务的试点成果。
探索建立多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取得突破。2012年底,贵州省启动了贵阳市、毕节市和黔西南州大病保险工作试点。人均筹资16.5元,对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普通门诊、住院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超过上年度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后,再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六盘水市、铜仁市也启动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普惠制补偿、重大疾病保障和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多重大病保障机制,发挥多层次保障的叠加效应。
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结合国家确定的12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贵州省共选择18个县区作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县,探索适合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初步实现试点地区统筹区域内全部医疗机构的全病种或95%以上病种覆盖,采取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床日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以此控制费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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