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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农合基金结余不准用于投资
时间:2010-12-20 10:33:19来源:作者:赵磊

  近日,陕西省新农合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强调新农合基金应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各市、县政府无权改变新农合基金的用途;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

  通知提出,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原则,一是实行三户两印(收入户、基金专户、支出户,县卫生局盖章、财政局盖章)的封闭运行模式;二是补助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农民),而不是补助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疗机构);三是任何一级政府要改变新农合基金的用途,都必须向其上一级政府请示并征得同意。

  该省要求将新农合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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