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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看大病钱不够,新农合帮农民“凑”
时间:2011-01-20 11:30:55来源:作者:赵磊

    新华网南京1月5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东海牛山镇东蔡村9岁的霍欣悦是不幸的,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得不接受手术;不幸中又有些许幸运,她符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定额医疗救治的条件。所以,2.7万元的救治费用,她只需要交纳8100元,其余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一下子凑齐两万七还是比较困难的,多亏新农合的政策。”霍欣悦的父亲感激地说。

    元旦前夕,霍欣悦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功手术,目前正在家中休养。早在去年8月,江苏省将先天性房间隔缺损等6个病种纳入救治病种,通过大幅度提高新农合与医疗救助补偿水平,减轻参合农民因生病而导致的经济负担。这一政策启动后,仅连云港地区就筛查出近300名儿童重大疾病患者。连云港从去年11月开始正式收治复查确诊的病人,截至12月底,已救治儿童先心病病人31例,白血病病人1例。

    农民患大病后,往往需要到市级大医院治疗,但治疗过程中常因医疗费用不够而放弃治疗。为避免农民患大病后治疗的“半途而废”,江苏省在连云港等地试点建设新农合市级管理信息平台。连云港市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徐德斌解释说:“建成新农合市级管理信息平台后,农民只需要交纳自己该交的部分,能够报销的费用直接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将报销过程提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看病贵问题。”

    因为新农合的报销需要一个过程,如果等报销完再到医院看病,必然影响到治疗效果。连云港市第一医院心脏外科主任刘锦屏说,以前需要这些病人一次性交清费用,很多病人会来讨价还价,但医院也没有办法,就限制了病人的救治,这些病人很可能就回家不治疗了。“现在不需要患者一次性拿出所有费用,这是最大的便利。”刘锦屏说。

    据了解,农民患病需要转外就医的,必须经过县合管办确认。徐德斌解释说,因为农民都想到大医院看专家,但小病到大医院,保障体系不支持。 “合管办把关,就能防止阑尾炎等小手术也挤到大医院,实现合理分流病源、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目的。因此从乡镇、县城外转到市里的病人都是肿瘤、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如果危重病人因急救而来,由接诊医院补办手续。”

    目前,连云港四县因患大病需转诊到市级医院的参合农民,凭新农合卡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从住院费用中直接减免新农合报销费用。而这一做法正在盐城、徐州等市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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