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政策信息
2013年新农合政策信息宣传
时间:2013-02-28 09:00:06来源:绥江县合管办 作者:杨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党中央为保障参合群众基本医疗,减轻医疗负担,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千家万户互助共济的“德政工程”,是一项“政府出钱、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

  一、参加新农合须知:

  (一)参加新农合,必须是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2012年12月10日前每人一次性缴纳60元的参合费,获得绥江县合管委监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后,在201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期间看病就医可享受相应减免补偿。

  (二)新农合资金来源是由农民群众每人交纳60元,2013年国家和省财政共补助280元。农民群众上缴的参合费和上级财政配套补助经费共340元一并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全部统筹用于参合群众就医减免,报销医药费。

  (三)免缴对象(以民政和计生提供的名单为准):农村五保、低保及困难优扶群众。由乡镇民政部门负责统计,报县民政部门审定后,由县民政局解决其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对2012年12月31日止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未满18周岁的两女孩及其父母,免缴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对2012年12月31日已年满18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的两女本人不再享受新农合免缴优惠政策,但其父母的参合费仍然享受免缴。此类免缴对象由各乡镇计生部门负责统计,报县人口计生部门解决其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

  (四)参合群众必须妥善保管《绥江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若有不慎损毁,需将损毁的《医疗证》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进行更换;若不慎遗失,需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挂失,挂失一个月后方可凭参合依据补办。参合群众不得转借(卖、租)《医疗证》给他人以冒名顶替套取新农合基金,或弄虚作假,利用假发票、假证明及假诊疗资料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或有意隐瞒外伤真实情况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的,由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追缴违规套取的资金,收回新农合《医疗证》,取消当年新农合报销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时,封顶线及起付线是如何规定的?

  (一)门诊减免:每人每年门诊累计减免限额300元。

  (二)住院减免: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比例减免。

  起付线:乡级50元;县级100元;县外省级以下300元;省级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参合人员全年累计住院减免最高限额80000元。

  三、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

  (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补偿。

  1、住院分娩正常产(含会阴侧切与缝合术),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定额补助400元;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每例定额补助700元。

  2、住院分娩阴道手术助产(胎头吸引、产钳、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术),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定额补助6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每例定额补助900元。

  3、住院分娩剖宫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每例定额补助1700元。

  (二)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补偿。参合农村孕产妇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按县内县级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四、新农合予以报帐的医疗机构有哪些及减免比例如何规定?

  (一)村级:全县各卫生所,门诊减免60%。

  (二)乡级:全县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减免60%,住院减免85%。

  (三)县级: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县计生指导站、绥江建华医院、绥江民康医院住院减免75%,门诊减免50%(中药方剂减免60%);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门诊减免50%;屏山县人民医院、宜宾市康复医院、普安精神病医院住院减免75%;水富县人民医院住院实行现场减免75%。

  (四)县外:县外省级以下住院减免60%,省级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住院减免55%。

  五、特殊慢性疾病(简称特慢病)门诊管理:

  (一)特慢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县内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县外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二)特慢病门诊减免比例为50%;

  (三)特慢病门诊封顶线5000元;

  (四)特慢病门诊《就医证》申报程序和时限:由本人或(亲人)提出申请,携带2013年参合《医疗证》、户口册及上一年度因申请病种而涉及的所有就诊或住院资料,于2013年3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患者申请;

  2、患者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参合依据(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免冠1寸照片2张。

  5、诊断所患疾病的相关就诊或住院资料。

  (五)2013年纳为特慢病管理的病种有1、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2、慢性肾功能衰竭;3、特殊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 4、甲亢(减);5、精神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癫痫;8、帕金森氏病; 9、心脏病;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肝硬化;12、艾滋病;13、结核病;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包括脑出血、脑梗死、脑萎缩)

  (六)确定享受特慢病补助的参合群众,次年须于相应时限内自主申请复审,经程序确认后,方能继续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减免。

  六、大病住院管理

  将癌症、精神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手术或介入治疗的)、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治疗的)、糖尿病严重并发症、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0-14周岁参合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列为大病管理,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0000元/年。

  七、在县内和县外就医如何审批?

  参合群众在县内和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根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同报销比例结合自身疾病情况,自由选择就诊医院而不需审批。参合群众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后将(出院证、出院发票、一日清单等资料原件、医疗证复印件、患者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一折通复印件,外伤患者还需提供病例复印件)等资料一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代办报销手续。

  八、对定点医疗机构是如何管理和监督的?

  我县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必须接受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纪检、财政、审计、卫生、物价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对药品价格和质量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县乡合管办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并对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进行入户核实,对审核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九、参合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参合群众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合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即遵循“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原则,因为,新农合政策规定:县、乡、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比例不同(门诊村级60%、乡级60%;住院乡级85%,县级75%、县外省级以下60%、省级即时结报55%)。

  (二)注意了解定点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公示。

  (三)享受减免时,注意核对医疗机构填写的台账及自己的医疗证,了解当次就诊时的医疗费用和减免金额。

  (四)熟悉新农合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减免比例和报销程序等,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各级合管办的咨询电话。

  县合管办:7625238

  各乡镇合管办电话:中城7943209 新滩7932238 会仪7931418 板栗 7941114 南岸7942156

  (五)全县县、乡、村都设立有新农合意见箱,群众随时都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告诉县乡合管办。

  (六)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都会将就诊参合患者发生的减免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减免金额等)进行详细的公示,群众可详细核对并进行监督。

  十、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范围

  (一)各种美容、整形、健美手术、镶牙医药费用及使用整形、健美器具、物理治疗等一切费用。

  (二)酗酒、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工伤、医疗事故、自杀、计生手术、吸毒刑事案件所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就诊车旅费、急救车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

  (四)住院期间的陪床费、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病房、特殊护理费、特殊检查费及手术病人安全保险费。

  (五)其他不予报销范围按照2013年度《绥江县新农合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各级文件为准。

  十一、到目前为止,资金使用情况怎么样?

  2012年全县参合群众自筹资金566.7万元,截止2012年8月全县参合患者共享受减免资金2202.54万元。获住院补偿2000元以上的有2486人次,5000元以上的810人,10000元以上的有302人,50000以上的有13人,补偿金额最高的已达到了70000元。

  亲爱的农民朋友,俗话说:“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参加新农合,“只交60元,最高可报80000元”。这样的优惠政策,有什么理由不参加呢!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