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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0-14岁儿童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提至70%
时间:2010-03-24 10:09:01来源:作者:阿卡
 

   

    3月16日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海南省于日前正式开展提高0-14岁儿童重大疾病新农合补偿水平试点工作,确定六大疾病病种和四家救治定点医院,并通过提高新农合补偿比和年补偿封顶线金额等方式,充分利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进一步缓解农民家庭的重大疾病经济负担。

  据了解,省卫生厅将本次试点疾病病种确定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六大疾病。

  患儿的年龄范围确定为0—14岁(包括14岁)。并确定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等四家医院为儿童试点病种的救治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缓解农民家庭的重大疾病经济负担,省有关部门提高新农合费用补偿比例,凡患有试点疾病病种的儿童在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提高报销比例达到该费用的70%。

  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儿门诊化疗费用,计入住院补偿范围。若是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各市县新农合实施管理办法中非转诊的补偿比例和报销程序给予执行。

  住院起付线按各市县新农合实施管理办法执行;有关补偿封顶线问题,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补偿封顶线(包括门诊化疗费用)提高到10万元;其余4种试点疾病病种的补偿封顶线按各市县新农合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此外,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及时做好参合患儿的转诊工作,规范、简化试点疾病在试点医疗机构的报销结算流程,原则上六种重大疾病的补偿基金先从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中支付,历年累计结余基金不足时,可使用当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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