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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要达60%
时间:2010-03-24 10:08:36来源:作者:胡小军
 

    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黑龙江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卫生厅明确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分析近几年新农合运行情况,科学测算和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在加大住院补偿比例的同时,扩大门诊统筹的范围,确定门诊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补偿方案,引导参合农民更好地利用门诊服务。

  该省卫生厅要求,今年各地区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筹资标准最低提高到人均150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住院患者的起付线,使统筹区域内农民政策性住院补偿比例达到60%,较2009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以往慢病补偿的基础上,探索门诊大病的补偿模式,让大病报销比例高于门诊统筹比例。对连续参合的农民要在报销比例上有所提高,原则上每年增加2%以上,5年一个循环。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实施即时结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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