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统计局获悉,经省统计局核定,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774元,同比增长10,增幅列苏南各市之首。从农民现金收入的四大构成看,工资性收入3307元,同比增加265元,增长8.7;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754元,同比增加154元,增长9.6;财产性收入290元,同比增加60元,增长26.1;转移性收入423元,同比增加48元,增长12.8。
全市农民增收呈现五大亮点:一、工资性收入增长得到恢复。这主要得益我市经济的企稳回升,使工资性收入增长得到支撑。二、就地就业情况较好,来自本乡本土就业的收入在逐步提高。由于政府积极实施政策帮扶、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等,农民在本乡本土就业人员多了起来。上半年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报酬收入人均达1830元,同比增加140元,增长8.3。三、一产收入中纯农业的现金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人均为893元,增长8.1,其中,农民来自纯农业的现金收入为442元,同比增长11.6。四、农村创业热情攀升,农民家庭二、三产经营收入增长势头较好。全市上半年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达27836家,比去年同期净增2188家。五、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随着政府农村改革的推进,农业投入的增加,支农力度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金融创新加快,新农村建设以及城郊农村拆迁量增多,和全市农村脱贫攻坚“两消除”目标的实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加较快。上半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290元和423元,同比分别增长26和13。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收入、租金收入、补偿拆迁、参保收入、退休工资的增加和各项支农政策补贴等收入。
在上半年我市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不足: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大,劳务输出比重不高。统计数字显示,上半年我市农村劳动力总量97.52万人,转移劳动力总量68.05万人,转移比重69.78;劳务输出总量17.70万人,劳务输出比重18.15。二是工资性收入增幅不大,拖累整个农民现金收入的增长。三是外出从业所得收入增幅过低。上半年我市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现金收入为1089元,同比增幅仅为5.9,这一增幅不能有效支撑我市农民纯收入冲击万元目标。四是牧业现金收入下降,影响到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总体增幅不高。上半年由于生猪出栏价格下降,使来自牧业的现金收入下降较大,下降幅度达5.6。五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影响全市绝对水平的提高。(程玉成陆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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