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厦航拒载行为符合国际惯例,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报讯 因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数次乘坐厦航航班被拒的原厦航航空安全员范某,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厦航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范某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范某于1993年12月到厦航福州分公司担任航空安全员,因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范某将该分公司书记和保卫处副处长打伤。2005年3月6日,厦航向各航空公司发出《商请不要售予范某各航空公司的任何航班机票》的函件,将他列入黑名单。2006年3月20日,范某与厦航达成协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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