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报料:读者罗先生航空托运的箱子连相机总值超过8000元,取行李时发现有损毁,而航空公司却表示只能赔偿200元。
记者跑腿:该航空公司行李部值班主任表示,因为罗先生是按照一般物品托运方式托运的,所以只能按照公司规定,即一公斤重的物品赔偿100元的标准来赔偿,也可帮助他把箱包拿到香港去维修。
前日下午,记者在白云国际机场看到,罗先生箱包的左侧的提手已掉落,相机镜头伸缩口也坏了,无法缩回。罗先生说:“箱子在托运时,工作人员已检查过是完好无损的,而相机前一天晚上还在正常使用,相机内的照片可以证明。”
罗先生表示,航空公司行李查询处工作人员表示最多只愿赔200元。“但箱子是在2009年以2700元钱购买的,而2005年买的相机也花了5400元。”罗先生希望,箱子赔偿1000元,而损坏的相机则由航空公司帮助维修。
航空公司回应
损坏物品按照每公斤百元赔偿
该航空公司地服部行李处值班主任钟慧桃表示,“我们一般不提倡乘客托运贵重物品。因为罗先生是按照一般物品托运方式托运的,所以只能按照公司规定,即一公斤重物品赔偿100元的标准来赔偿。现在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标准给予罗先生赔偿,也可以帮助他把箱包拿到香港去维修。”至于损坏的相机,钟慧桃说:“因为箱包的拉手坏了,但是箱包的包身并没有受损,所以无法确定放在箱包内的相机是在托运中损坏的。但既然相机已经损坏了,所以公司对相机赔偿100元。”鉴于罗先生不满意此赔偿协议,他会向公司反映,随后答复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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