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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吉林酒类质量调查 抽检合格率为78%
时间:2012-12-14 00:00:00来源:吉林新闻网 作者:

  吉林新闻网7月6日电 为进一步提高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2011年4月份,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松原市流通环节26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100个生产厂家生产的酒类、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总体检验合格率为78%。其中,兰州凤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29日生产268g/袋的“凤凰”牌甘草杏肉、大安康顶白酒厂生产的散装小米酒、吉林省绿叶酿造工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24日生产300g/袋“国康”牌大春城酱油等产品被列入工商抽检黑名单。

  据新文化报报道,本次检测共抽取样品115个批次,经检测合格90个批次,不合格25个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集中在标签、菌落总数、酒精度、胭脂红、糖精钠等项目上。吉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购买“三无”食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检测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一旦发现或者购买到此类问题食品,要立即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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