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修理好了换下的配件也是我说了算。你只是负责修理,有什么权利自作主张卖掉我的配件。家住招远市的蔡先生,这几天因为一个被修理厂卖掉的旧传动轴较起了真,他说:我争得不是卖废品的这百八十块钱,而是作为一个消费者的权利。
蔡先生介绍,上个月,他的农用车传动轴坏了需要修理,他便来到以前经常修车的汽车修理厂,找到厂长刘师傅。刘师傅查看了车况后告诉他,更换传动轴需要从厂家发货,于是双方约好三天后来提车,修车换件、工时费计价1200元。
三天后,蔡先生按时来提车,在结算清修车款后,忽然想起换下来的旧传动轴有点重量,卖废品应该能值几个钱,随口询问旧传动轴的下落。刘师傅说:昨天有个收废品的,我把厂里最近积压的废品都处理了,省得占地方。这一番话,让蔡先生急了:我车上换下来的旧传动轴,你怎么能私自给我变卖?再说了,没有旧传动轴怎么能证明你给我换了一个新的。
以前你来修车,也没要过换下来的旧件。再说我厂子里规矩就是更换下的旧件由厂里处理,所有来厂子里修车的都是这样办的。刘师傅认为蔡先生这次是来找麻烦。双方争执半天,各不相让,于是蔡先生投诉到招远市消协。
接到投诉后,招远消协经认真调查得知:汽修厂老板刘某在没有征得消费者蔡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拆下的农用车传动轴卖掉的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汽修厂擅自将拆下的农用车旧件卖掉,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同时经估算,更换下来的旧传动轴价值约120元钱。
经过消协的调解,汽修厂刘师傅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同意给消费者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其人民币120元,蔡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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