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牌照费、家庭装潢税……限制消费“花样”众多 当10万亿元的居民储蓄被视为“笼中虎”,当国人的消费激情随着收入的增高而日益迸发的时候,限制消费的种种政策和现象,使得无数消费者感到强烈的压抑和无奈。限制消费,就是花钱有人拦着你,花钱让你添堵,花钱让你找罪受!这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生活中有谁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一位汽车界权威专家最近撰文指出:汽车消费搞地区封锁,有的对非本地产车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收费标准,如增收“小汽车教育附加费”、“国有企业解困资金”,还有的地方非本地产车私车牌照价格高出本地产车四五倍。 一方面,中国汽车工业目前市场竞争不够充分,汽车企业处于垄断或受保护的地位,导致汽车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仅国家有关部委统计在册的税费就达500多项,收费总量达1600多亿元。还有一些地方征收牌照费、购置费及各种杂费,这些附加在汽车上的收费竟达中档车车价的30%以上,再加上每年超过1万元的维护费用,使得不少消费者放弃购车的想法。 在汽车消费环境相对较好的北京,按照有关解释,停车泊位证明就是为了给汽车上个户口,证明你买的汽车有处容身,有一个停放的地方。可事实上却不是那么回事。据有车族们反映:“花了不少钱买来的停车泊位证明,是上牌照和通过年检的必要工具,并不是一个能够停车的真实车位。” 2002年11月,有条新闻很令上海想买车的人堵心。上海私家车牌照拍卖价格又创新高。尽管11月上海已放量拍卖了3200张私车牌,但最低价格也达到3.08万元。这意味着,如果买一辆普通桑塔纳,上车牌的花费将占到总购车价的1/4。 最近两年,汽车消费热潮汹涌,有不少部门看上了汽车产品这块“唐僧肉”,于是人们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政策和令人难以理解的汽车消费环境。所以有人不客气地说:“若想知道目前限制消费的情况有多严重,看看汽车就够了。” 让我们把眼光投向其他行业,情况又如何呢? 2002年四五月份,刚刚出台就引得业内外一片哗然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29条规定:“饭店可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作为消费行业第一个全国性行规,人们没有想到一个平时不经常发生的事情,居然会变成白纸黑字的行业规定。 有比这更让人感到邪乎的事吗?有。据《扬子晚报》报道,2000年8月,南京有媒体透露该市有可能出台“家庭装潢税”,此消息在众多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 江苏星汉置业公司的一位先生当时刚装修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新居,花了5万元。他说,如果按“家庭装潢税”的征收标准,他还要再支付2万元的税金,令人无法承受。他愤愤不平地说,在交给装潢公司的装潢费中,就已包含了有关税金,而且自己在买装潢材料时,也已交了“消费税”,若再交一份“装潢税”,岂不就成了多重交税?我们国家要鼓励的是拉动消费,而不是限制消费,“装潢税”似乎与国家的经济政策相悖。 记者在分析以上种种现象时发现,除了上述用行业规定限制消费的事情之外,强买强卖的有之―――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鄂州的徐先生在该市农工商航空铁路售票处买了1张火车票,该处硬搭给他9张共180元的保险票。鄂州市物价部门认定,这是乱收费。 据徐先生投诉称,2003年2月4日早晨,他到该处购买1张11日汉口到深圳的硬卧火车票。票价337元的一张火车票,竟花了517元―――售票员给了他9张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每张20元,共180元。鄂州鄂城区某保险公司的刘经理对记者说,火车票里本来就含有强制性保险费。 以“指定产品”的面目出现的有之――― 在采访中,记者询问哪些是垄断性的“指定产品”时,相当一部分被访者的第一反应是电表。记者发现许多地方电力部门在实行农网改造的过程中,强制一次性换装其提供或指定的电表。 一位在北京打工的安徽农民告诉记者,他们村是2001年实行农网改造的,而一年半前,他们村的电路刚集资改修过一次,电表也几乎是新的,但这次农网改造,所有的电表都被换掉。他说,从前到后整个过程都是稀里糊涂的,他们只被通知交钱,其他的事情一律由电力部门的人说了算,连电表是什么牌子都不知道。 其实何止是电表被指定,电话,乃至邮寄包裹的包装也常常被指定。 有专家说,正是行业或者部门的利益与消费者的权益发生矛盾,才酿成一个个限制消费的政策。 破除限制消费的政策行业主管部门“向自己开炮” 解铃还需系铃人!正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较量当中,诸多限制消费的政策才浮出水面。值得关注的是,各级政府一直把清理和取消这些限制消费的政策作为重点来抓,并且出台了一系列反击性的新措施。 2001年4月21日公布的第303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指出,任何地方不得制定实行地区封锁或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规定,妨碍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损害公平竞争环境。已制定的,要予以改变或撤销。这是我国政府首次向地区封锁开刀。 针对一些行业如汽车、医疗、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国家计委2001年下半年采取八条具体措施,重点开展全国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轿车购买、落籍和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严肃查处住房建设、销售和物业管理中的乱收费行为;以及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 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将逐渐打破,其中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产品等交易行为将被重点整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2002年12月18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国工商系统还将严肃查处滥用优势地位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协议合谋实施的垄断性协议行为和反竞争的兼并行为。 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该出手时就出手”。广州市计委2002年9月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报告时承诺,政府部门2002年内将进一步清理各种限制消费的不合理收费,调低诸如用电、煤气、路桥等价格仍然相对过高的公共产品价格,以降低居民消费的成本,刺激消费。 2002年8月29日,深圳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从2002年秋季开始正式实行。实行“一费制”以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外)只缴书杂费;非义务阶段的高中(含普高和职高)只缴学杂费。 除了各种政府法令外,我们还看到了净化消费环境的一次次行动和一个个硕果。 5年来,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了数万个检查组,检查了47万所小学和12万所中学,查出中小学各种违规收费5年合计15亿元,清退10亿元,查处乱收费案件3万余件,有4600余人因乱收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北京2002年查处违规收费1.38亿元人民币,8万余名消费者和千余家企业获得近亿元的退款,其中,涉及电力收费的退款达8000余万元。珠海市经过半年时间到2002年年中已决定废止359件规范性文件,并将这35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刊登在近期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上。杭州2002年5月1日正式取消1万元的私家车上牌费。 为消费“松绑”众多问题无法回避 要彻底杜绝类似乱收费、强买强卖、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等现象,绝非一朝一夕。为消费让路,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有专家明确表示,限制消费违背国法和民意,在这一大背景下来看,对它的反击已进入攻坚阶段。 在汽车购置、使用及保养环节上,消费者能否拒绝缴纳非正常的附加费用,需要回答; 北京城镇居民每户每年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才3万多元,而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需要资金40~70万元,这种畸形的高价现象如何消除,需要回答; 手机单向收费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但直到前年资费调整时,仍维持双向收费。到底手机单向收费何时出台,需要回答; 在西安的旅游景点,卖出一个10元钱的小型仿真秦俑,就要给导游5元钱的回扣。导游拿回扣使得许多人轻易不愿出门旅游,这个顽疾怎样治愈,也需要回答。 什么时候人们对于限制消费的种种问题,不再有疑问,不再为之苦闷,也许,消费的天空就真的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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