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 本报不久前报道了河北省德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丽景·沁园”项目部分购房者房款后失踪一事(详见4月13日本报A3版《开发商收了房款玩失踪》一文)。文章见报后,藁城市建设局在给本报的回函中称,“丽景·沁园”为岗上村村委会牵头建设的村民集资住宅,此项工程未提交相关资料,未办理手续,土地性质不明,产权性质无法确定,属于“无视建设法律法规和该局处罚决定的擅自施工”。
2008年4月至12月,藁城市建设局先后向该工程送达停工通知书。然而,行政主管部门的数纸文书,并未挡住违章工程的继续建设。
记者此后从藁城市岗上镇岗上村获悉,该村正筹措资金,争取今年6月底和9月底前将在建的7号楼和1号楼建设完毕。报道中涉及的当事人李女士,岗上村村委会已以文字形式承诺,保证其购买的1号楼可在今年9月底前交工。
对此,藁城市建设局称,该工程的续建仍属违规行为,作为建设主管部门,该局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李女士如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登记机构是不能为其办理确权登记的。
村委会何以无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该项目向村民以外的消费者卖出去多少?德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到底“躲”在何处?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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