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检”是企业产品经过长期的市场磨炼、具有一定的规模、产品质量稳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并经得起国家和地方质检部门的监督抽查而获得的一种荣誉称号。享有“国家免检”称号的生产企业并不等于该企业的产品就不需要检验,作为企业内部的一切管理,包括对产品质量的监控措施,一刻也不能松懈,从面辅料采购的质量检验、生产的过程质量控制,到成品的出厂检验,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从严,不能放松。 以执行产品标准为前提 如何保证休闲运动服的质量,关键是休闲运动服的生产厂家如何执行现行实施的国家、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目前,涉及休闲运动服质量的标准主要有以下4个国家、行业标准: a.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b. FZ/T81007-2003《单、夹服装》 c. FZ/T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 d. FZ/T73007-2002《针织运动服》 上述标准规定了休闲运动服的各项质量指标,如产品的规格、缝制质量、制作工艺等外观质量要求,特别规定了涉及消费者穿着时可能影响到安全、健康的多项指标,如: 1.休闲运动服的面料或里料(包括运动装上的各种嵌色料或涂料印花等)的色牢度,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耐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等,如果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规定的指标,就属不合格产品,就有可能对消费者带来健康的隐患。 2.成品释放甲醛含量和成品的pH值,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指标值,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成品的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对人体有或者可能有致癌性的23种芳香胺,这些都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指标。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纺织产品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技术规范》。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为此,凡从事生产和销售休闲运动服的企业,其产品必须依据上述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使消费者真正穿得放心、穿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