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隆冬,天气寒冷。小巧、实用、方便的各类电暖宝、暖手宝、电暖袋开始受到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宠爱,有袋状的、金属外壳的、陶瓷的,只要插上电源,充电几分钟,断电后就可以取暖。
但是,金华市以往曾经发生电暖手宝商品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东阳市有一女士在夜摊上购买了一注水电暖宝,价格20元,图案很好看。第二天中午,第一次给该产品加热,她听到加热时有异常声音,马上去拨电线插头,不幸的是暖手宝瞬间发生爆裂,沸腾的热水烫伤了他的脸部、胸部、右手臂。为避免此类悲剧重演,在电暖手宝购买使用的消费旺季,金华市、东阳市两级消保委特发布本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购电暖手宝类产品。目前,国家对这种产品实行自愿认证制,即采取非强制性认证制度。另外,该类产品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检测标准。因此,这类产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会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并存在检测难的问题。所以,消费者应该去正规商场购买电暖手宝,选择有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齐全的品牌。购买商品时,一定索要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有利于维权。
二、正确使用电暖手宝类产品。
1.通电前,应先检查电暖手宝类产品插座处是否有水珠。为了安全,应使其插座干爽,然后先插电暖手宝插头,再插电源插头进行通电。通电结束后,应先拔下电源插头,再取下电暖手宝插头。
2.使用过程中,严禁摔打、坐压、锐器划刺,以免造成漏液。在通电状态下,不得将电暖手宝抱在怀中;通电时,人不得离开现场,并应注意观察指示灯,指示灯熄灭即表示通电储热完毕。
3.市场上推出的软性电暖手宝类产品,内装的致热液加热会时产生少量气体而造成袋体异常膨胀,因此,正常情况下,每加热10~20次要排放剩余空气1次。排放剩余空气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拔下袋身插头,取下注水口处的排气塞,将注液口朝上轻轻地、并慢慢地挤压,把袋内剩余空气排出,直到注液口即将有液体溢出。但是,严禁向内装的致热液中加水。
4.严禁用水煮、火烤等方式对电暖手宝进行加热,若电暖手宝袋内液体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
5.电暖手宝不用时也要防止重压,妥善保存,袋内的液体不可倒出,否则再次充电将不发热或者损坏。
6.儿童使用时一定要注意不能放在嘴里、脸部等,最好在成年人指导与照看下使用。
7.金属电暖手宝因为散热较普通液体暖手宝快,因此,开始温度较高,需要注意充电安全,当充电达到最高温后应该立即停止充电。充电时候要将电暖手宝放置在耐热的物体上,很多人图方便将其放置在床上充电,这样很容易引起棉被、床单等易燃物品的燃烧。
8.发生因使用电热手宝类商品爆裂人向伤害纠纷时,要保留有关证据,情况允许的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工商等有关部门申诉或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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