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的一天,消费者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在柯桥笛扬路上的一家蛋糕店给5岁的女儿买了一只7元钱的盒装蛋糕做早餐,可谁知道女儿只吃了其中的二片就不想再吃了,再三追问下女儿道出了实情,说蛋糕与以往常吃的口味的不一样。
这让王女士异常紧张。平常都是在这家蛋糕店买的早餐,女儿也常吃这种口味的,我也是像往常一样让服务员拿当天刚生产的,怎么会味道不一样呢。她连忙拿起蛋糕尝了一口,发觉确如女儿所说,蛋糕的味道有点怪怪的。气急的王女士急转回蛋糕店找服务员理论,而服务员坚持认为蛋糕确系当天生产的,产生异味可能是配料的多少问题。最终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的王女士只好拔打12315寻求部门帮助。
最终,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经营者同意补偿王女士200元的蛋糕券作为补偿。
保质期内的碎碎冰变质
无独有偶,钱清的马女士也遇到了相同烦心事。一天,到钱清镇上做客的马女士在镇上的一家超市花4.2元购买了6根某品牌的碎碎冰。
6岁的儿子见到自己喜欢吃的碎碎冰后,匆忙打开来就吃,但当吃到只剩一半时,儿子跟他姐姐说了句姐,今天的碎碎冰味道不一样。女儿尝了之后,也认为味道不一样,遂叫她奶奶尝一下,她奶奶尝了之后,肯定地说碎碎冰变质了,气急地将剩余的半根扔到了地上。这时,马女士6岁的儿子突然手捂着肚子直喊肚子痛。看到儿子难受的样子,马女士连忙租了辆车,将儿子送到县中心医院进行诊疗。
经医院一番诊疗,共花去医药费300多元,马女士儿子的病情才有所好转。这时,马女士开始关注买来的碎碎冰。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马女士逐一拿出剩余的5根碎碎冰,发现其中有2根的颜色跟平常的不一样。本来平常买的通常为奶白色的,而这二根的颜色明显呈深色。看到此,马女士马不停蹄地赶到购物的超市进行理论,但超市方认为马女士要求赔偿应该跟生产厂家去协商。看到超市方一点商量的诚意也没有,无奈的马女士只好拔打12315求助。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超市方同意补偿消费者500元人民币。
进入5月份以来,气温像煮沸的开水一样往上蹿,各类因食品、饮料变质引起的消费纠纷在商品类消费纠纷中占比很大。据来自绍兴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数据,5月份以来,有关食品、饮料变质引起的消费申诉已达10起,占全部商品类申诉的5成。为此,绍兴县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食品消费记五要。
一是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认真查看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尽量不要购买快到保质期的食品。
二是购买时或食用前要注意查看食品有无变质现象。尤其在给儿童食用前,家长最好先尝试一下食品是否变质,以防儿童因鉴别能力差而误食变质食品。
三是购买散装卤菜、熟食、凉菜食品要注意经营环境的卫生状况。尽可能在设置有防蝇、防尘设施,卫生条件好的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店购买食品。
四是食品购买后要严格按照贮藏说明要求,采取正确的贮藏方法。饮品做到即开即用,开启后不宜久放。
五是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商、消保委部门咨询、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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