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银川1月4日消息(记者廉军)新年伊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新农保双试点”并行,力争到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从今年年开始,宁夏除2009年确定的贺兰、平罗、盐池3个国家级试点县外,争取按国家进度将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3个山区县(区)纳入国家级试点;同时,在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5个川区县(市、区)开展自治区级试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自治区民生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所需资金拟由自治区和试点县(市、区)财政补贴。
按照政府常务会议决定,2010年宁夏将有1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占自治区22个县(市、区)总数的50%。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2012年宁夏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