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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稀土资源大整合落幕 地方国企掌控大部分矿源
时间:2011-07-20 13:33:25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李锦

  赣州,拥有全球中重稀土的80%。当昔日只能卖出“白菜价”的稀土变得奇货可居时,谁握有矿源,谁就掌握了这个行业的命脉,以及巨大的利润空间。

  一场从2000年持续至今的赣州稀土资源大整合,至今已基本告一段落。最终,地方国企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掌控了当地绝大部分矿源,并成为雄踞产业链上游的“资源分配者”。

  不过,时至今日,当地仍有众多“非国资”的采矿者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并努力寻求生存空间。虽然已被定义为“非法”,但它们依然无法割舍巨大的利益诱惑。

  1.上收“采矿权”

  赣州市从2000年就开始着手的稀土资源的整合工作,已被市场证明为“先见之明”。正是由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掌握了赣州境内绝大部分的稀土资源,才使得赣州在这场南方稀土整合中,获得了与五矿、中色、中铝等央企巨无霸谈判的筹码。

  7月初,在本报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原赣州市经贸委分管稀土的副主任何昌洪对本报记者介绍说,赣州市对稀土资源的整合工作始于2000年,当时,赣州市下辖2市15县中的8个稀土资源县分别成立了县级稀土公司,这8个县分别是龙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寻乌县、赣县、信丰县、全南县和宁都县。

  何昌洪称,这一举动将分散在各处的稀土采矿权证,都收到县稀土公司手中,县稀土公司成为法律形式上的采矿权人。而除了这8个稀土资源县以外,赣州市下属其它县市的稀土矿都被要求关闭,禁止开采。“这是出于保护稀土资源的考虑,把其它县的稀土资源先保护起来,等到日后再开采。”

  在这次整合后,上述8个稀土资源县从2000年就开始拥有的88本采矿权证,一直到今天,都是赣州市内仅有的合法采矿权证。之后11年间,赣州再也没有批准过新的采矿权证。

  2004年12月,赣州市国资委又牵头成立了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将赣州市下属8个县级稀土公司的采矿权全部注入其中。之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对全市稀土矿山行使采矿权人权利,负责对赣州市内的稀土矿产资源实行统一开采。

  7月初,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赣州稀土行业协会会长赖兆添告诉记者,在原矿开采环节,该公司的职责是,每年根据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下达的总量,再结合赣州市稀土分离企业的产能和省报情况,经综合考虑后,向各县级稀土公司下达开采指标,然后再由各县级稀土公司将指标分配到各稀土矿开采企业。

  不过,时至今日,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还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赣州市矿产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林宗圣向本报记者解释说,虽然,现在赣州市所有稀土矿“名义上”的采矿权人都是赣州稀土矿业公司,但事实上,它只是一个“开票公司”,相当于一个空壳,除了拥有采矿权证以外,自身并不具有采矿能力。而现在持证进行稀土矿开采的公司,就是在2000年时被上收了采矿权证的那些企业,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实际上是以“劳务承包”的形式,把矿山承包给这些公司开采,这些公司则从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处赚取劳务费。

  林宗圣还告诉记者,2008年,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曾决定将原有的88本采矿权证合并为48张。而合并的依据是,撤销一部分已经开采完的矿山,并对一些相邻的矿山进行合并。不过,这项工作从2008年就开始实施,到目前还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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