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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康县不合格“汉香园”食用调配油已全部收缴
时间:2010-01-07 13:36:15来源:作者:小月

    康县曝光一批不合格的“ 汉香园 ”食用调配油

  康县讯最近,甘肃省康县工商局查获一批数量达3.38吨的不合格“汉香园”食用调配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当事人付某于11月20日,以每公斤8.2元的价格,从陕西省宁强县某粮油公司购进2009年11月16日生产的“汉香园”食用调配油3.4吨,先后以每公斤8.8元的价格批发给11户个体经营户。有部分群众反映食用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后有不适反应。

  康县工商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严密排查,了解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的销售去向和库存情况,及时实施先行登记就地封存等措施。并通过张贴通告和电视播报等形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了暂停销售使用和食用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的警示通告。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对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的“酸价”含量超标严重,为不合格产品。

  康县工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安排经济检查分局负责对此案进行查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进行彻底清查和回收,以防止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目前,该批次“汉香园”食用调配油未销售使用和食用的已经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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