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之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经济结构调整是紧密相连的,前者是一个比后者更为宏大的战略目标任务,后者是前者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优化经济结构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言,具有特别突出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讲,结构决定效果,合理的结构能够产生结构效率,推动经济发展。结构主义观点认为,现代经济增长本质是一个结构转换过程,经济增长是主导产业部门依次更替的结果。如果说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生产力,生产要素供给可以增加产量,制度效率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和创造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环境,那么,结构效率则能不断地把生产要素配置在技术创新形成的高效率产业上。劳动、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从生产率较低的部门向生产率较高的部门转移,能够加速经济增长。
结构主义的思路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步阶段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事实,提出了在市场功能受到种种既定限制条件下实现经济增长的可行途径。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分散零碎、远未形成体系,不论供给价格弹性还是需求价格弹性相对都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应完全寄望于市场机制的调节,而应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结构调整,有计划地对资本积累和工业建设做出安排。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变动,不能是边际的、增量的调节,而应该是大规模的经济变化和重大的经济结构的改进。
就中国实际状况而言,经济结构调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出现高增长行业推动经济进入高增长周期的过程,形成了结构变化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作为二元经济特征显着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层次低,农业不稳、工业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城乡经济发展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涉外经济发展失调,国际收支不平衡,贸易增长方式粗放;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驱动。我们在结构调整上花费了很大功夫,但这些结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甚至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结构调整是我们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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