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霍城县工商局根据州局转发《转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函》的通知,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超过或临近保质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提高意识。该局执法人员在食品经营户中开展宣传指导工作,督促食品经营户履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义务,建立并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监管的长效机制。要求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凭证上特别标注“临近保质期食品”字样,醒目提示消费者在保质期内食用,对临近保质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及时下架未售出的到期食品。
二是严格责任,发挥职能。该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强化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盒回收食品的管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保存食品,对储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活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惊醒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三是切实执行,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活供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盒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大型食品销售的商场、超市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如实记录。
在临近保质期食品检查行动,该局总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8车/次,共检查了商场超市15户,食品店132户,重点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并指导食品经营负责人做好相关登记台账。霍城县工商局吴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