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加强领导
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在全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潘法祥
同志们: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对一些地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违法占用林地,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破坏林地等问题频频曝光,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决予以整治。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 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11月5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 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省林业厅决定召开今天这次会议。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向专员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受中才厅长委托,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
林地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政治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了”,总书记还强调“许多城市提出生态城市口号,但思路却是大树进城、开山造地、人造景观、填湖填海等。这不是建设生态文明,而是破坏自然生态”。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林地保护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林地保护管理的任务愈发艰巨,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愈发紧迫。全面强化林地管理,关乎保护好国土生态空间,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关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对林地管理的严峻形势,各地必须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切实做好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一)明确任务,把握重点。这次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彻底摸清情况。重点清理排查的区域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清理排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重点要查处地方政府行为主导的破坏林地。清理排查绝不能走过场。每个县(市、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都要排查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同时,要积极梳理上报近年来各地出台的有悖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林地方面的地方规定和土政策。各地在行动中要紧紧抓住重点排查区域、重点排查对象,解决好突出矛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二)明确步骤,讲究实效。我省此次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从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月15日止,为期2月,分县级自查和省级抽查督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具体时间步骤为:
第一阶段:县级自查和省级抽查督查阶段(11月5日至12月10日)。县级全面排查,摸清情况。省林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抽取若干个重点县(市、区),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对抽查县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限期进行整改。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对情节特别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省林业厅将挂牌督办。特别是对久拖不改的违法侵占林地案件,要充分利用专项行动契机,切实推进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协调,严厉打击。各地要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排查甄别非法侵占林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选择一些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借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机会,积极配合协调检察机关,确保案件的依法处理到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要杜绝以罚代刑。我们应该看到,当前有不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往往是政府行为导致的,对那些在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纪检和检法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限期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的林地。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扭转一些地方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行为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开展好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省林业厅成立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程中才厅长担任组长,我担任副组长,资源林政、法规、保护、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森林资源管理处,严敬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本次专项行动。要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到县(市、区),狠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推进,收到预期成效。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曝光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大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这次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资源林政、法规、保护、森林公安、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时完成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任务。
(三)精心组织,依法查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落实任务,明确分工,扎扎实实地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要高度关注和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进一步提高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依法规范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全面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
(四)认真总结,规范管理。各地要针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立足于从管理上找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要切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数量增减、质量升降和保护管理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重要依据。要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同时,要着手准备县级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依法管理、依法审批、依法使用的林地保护管理新局面。
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报表和总结报告以市为单位进行汇总,各市和广德、宿松县书面总结报告 (含市级《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表》),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资源处。
借此机会,还要强调一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先后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清理整顿,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了“眼镜蛇2号行动”和“利剑行动”,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现在正是候鸟的迁飞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它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地的野外巡查,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和破坏栖息地的活动。二是继续开展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候鸟疫情的监测,发现非正常死亡的鸟类,要按照程序及时处置和上报。
同志们,生态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保护好林地,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抓好这次专项行动,为保护我省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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