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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1 14:38:4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刘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贯彻落实《2009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我局将在中国渔业政务网(www.cnfm.gov.cn)设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热点专题,与中国渔业报联合设立“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专栏,并及时上报有关重要信息,请你厅(局)配合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情况。

  (二)渔业“安全生产年”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二、报送方式及联系电话

  请你厅(局)指定专人负责渔业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把编辑审核关,保证信息质量,有关信息报送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中国渔业政务网:按照《渔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通过渔业政务网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我局网站管理人员审核后在“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热点专题发布。网站管理人员咨询电话:010-59192933。

  中国渔业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渔业报第二版报送信息。联系人:马艳霞,联系电话:010-85819263,传真:010-85832473,电子邮箱:cfnews2@sohu.com。

  有关重要信息请同时报送我局渔船渔港处,我局将通过《农业部信息》等渠道及时上报。联系电话:010-59192954,传真:010-59192929,电子邮箱:boffad@agri.gov.cn。

  请你厅(局)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平安渔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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