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渔业发展,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现场考核和我部审核,天津市鸿腾水产等35个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符合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统筹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工作,以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农渔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切实发挥稻渔综合种养促进绿色发展、农民增收、优质稻米生产、三产融合和产业扶贫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加强对国家级示范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各示范区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绿色发展的样板,为促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农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农 业 部
2018年1月12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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