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乱伐林木破坏生态。
检举的事实和控告的理由:
1、上甘岭局是建局早、资源少的贫困局,职工工资难以保障,为缓解这一局面,局(区)政府分流部分职工耕种农田,用农地做为工资田。由于地少人多分得耕地太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要求增加耕地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焦丕太是局里的主要领导,妻子退休在家,子女在政府机关工作,根本不符合分工资田的条件,可他见其有利可图便利用职权,在局通往平川村八公里处索要以分给职工耕种多年的工资农田近70亩(是应分土地职工人数,数量的几倍)。但他仍不满足现状,于是置我国《土地管理法》、《刑法》禁止性规定不顾,公然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在其通过不正当手段搜取的土地上,未经国土主管机关的批准,擅自改变农用地的用途,修羊圈、盖牛棚、建猪舍、筑豪宅,占地30亩,给这些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坏,建成了一个远近闻名,妇幼皆知的焦氏庄园,建成了一个人民群众对我党失去信心,失去敬爱的标志物。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数量较大是指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十亩以上。大量毁坏是指建坟、建房、挖沙……或者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从焦丕太行为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不难看出其行为完全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焦丕太为显示其庄园的威严、富贵、便利又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田、林地、草地20多亩,修建自家专用公路,改造自家鱼塘,造成这些土地永久性破坏。我国土地管理法规不仅针对耕地,也包括林地、草原大量破坏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焦丕太修建的专用公路和改造后的鱼塘,严重阻断了水的自然流向,导致上百亩农田内涝,农作物减产绝收,广大农户叫苦不断、诉说无门,由于是他所为无人敢管。
3、焦丕太为排泻自己庄园猪场的废物,不顾公众的利益,将大家行走的农用公路(也是护河堤坝)毁坏,导致大量河水涌进农田,又造成上百亩农田被淹,农作物减产绝收。
原有的农田道路因他修建庄园,以弄得难以行走,他怕庄园进水多次动用机械修堵,现造成农田道路根本无法行走。他修的专用路又不许外人用,农户进行耕作土地时只好远远绕道而行,因路况不好陷车、翻车的事时有发生,百姓骂声一片。
他为达到独占附近耕地排挤他人的目的,违背《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将历史形成的农田道路毁掉,并在毁掉的路基上,种上植物,在地头挖坑放物,使我无法对耕地进行正常的耕作,损失严重。
他向有关单位索要大量通电器材,为庄园接电(一公里之多)在线路选址上,为不影响自己庄园的经营,强行在我的农田里安置电杆3处,其中高压变压器台一处。此举不仅造成了我耕地减少耕作困难,还时时有生命之危。我多次找其迁出或赔偿,均无结果,他说:“你愿哪告就哪告,想告我你们门都找不到。”
我的因焦丕太改毁农道无法耕作的土地和他强行立杆接电的土地,都是依法登记的土地,是享有国家种粮直补的农田。《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给相邻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按以上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照,焦丕太不仅仅是触犯刑法的嫌疑人,也是民事法律的违法者。
4、焦丕太的庄园周围有茂密的林木,他为了庄园的经营,指使家人大肆砍伐,严重破坏了该地的生态,风灾日重,河水、湖水漫流,由于是他的庄园所为,无人敢问。
综上所述,焦丕太一个贫困局的处级领导干部,短短几年就拥有百万的庄园。他在庄园建设中,许多项目都是多次拆建,用工、用料、动用大型机械、之多、之长、之易实属罕见,其资金的来源令人生疑,理应彻查。他在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土地上的获利,是不当得利,理应依法收缴。他侵害、损害广大农户的利益,造成损失理应承担民事责任。他利用职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地、林地、草地,并造成大量永久性毁坏,更是直接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触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侵犯了国家的利益,更理应将其绳之以法,所以请上级领导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立案调查,惩治犯罪,重树党在人民心中的大旗。
检举控告人:管士成
2009年9月20日
附部分受害农户的证言证物,现焦丕太更加快了庄园的建设,在周边林地里动用大型机械挖沙取土,若不尽快处理此事,这些林地将不复存,周边的农田毁坏的更多,农户损失的更惨。
备注:由于原有农用公路也是护河堤坝被开凿毁坏,造成河水的倒流,毁坏了大片的农田,拥有此地的农户多次找被告人沟通未果的情况又被辱骂后报警处理,由于护河堤坝将要决堤,情况严重,当地领导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翰管捣碎堵住堤坝才防止了决堤,但是由于被举报人的特殊关系,此次事件并没有进行处理!纪委声称此事不归纪委范围,希望国土部门能够处理!
举报人联系方式:
TEL:13945883751
联系人:管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