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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城管暴力执法,看店孕妇遭殴流产
时间:2010-12-30 10:54:0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本人金芙蓉和3个妹妹金美蓉、金晶、金城及母亲祁东县洪桥镇民生街(非主街道)的“爱尚美居”店主张柳英等人这个问题有切身的经历和痛苦的感受:

  事情经过:

  我母亲张柳英年近花甲,是个很不幸运的人,我家原来在祁东县中心市场做生意,后来因为市场起火,全部生意财物付之一炬,我父亲金建国一夜之间愁白了头发。我家遭受这么大的损失,后来只得到9000多元的赔偿,为了还债只好把现场沿江路的房产卖掉,搬到县城民生街居住。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母亲张柳英后来双腿股骨头坏死,成了二级残疾(残疾证号:43042619520525002942)。为了生存,2010年9月28日,母亲利用自家的房子,把换骨治疗的钱用来开办了现在的“爱尚美居”(营业执照注册号:430426600080794),零售日杂用品、家具。女儿帮忙进货,母亲坐店销售,赚取微利维持生命和生活,从不招事惹人。

  12月6日。我母亲张柳英身体不适,便要我和、金晶帮她看一下店子,不料灾祸从天而降。是日下午3时许,祁东县城管队开车停在店门口,一没有亮明身份出事任何执法证件,二没指出店子违反哪条法律法规和哪个政策性文件,三没有下达处理文书,四没给我们解释机会,便把放在我家屋门口“阶级”(祁东话“阶级”指高于街道路面的屋门口台阶,按照祁东习俗,“阶级”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于业主)上的商品就往车上搬。

  看见城管队员搬商品,我急了,走到店门口,拉住商品并问“你们来了也不说什么就搬东西呢?你如果不准放,我们把商品搬进店子里来就是了。你们,一没有亮明身份出事任何执法证件,二没指出店子违反哪条法律法规和哪个政策性文件,三没有下达处理文书,四没给我们解释机会,走来就拿东西,这讲的是哪门子理执的是哪门子法呀?”

  其中一人说了一句“不准放”,其它人也没说话,继续搬了商品就要离开,也不开具任何单据票据。急情之下,我拉住其中一个个子不高,年龄不大的城管人员说:“有什么事,有什么事可以好说,你们不能这样拿我的商品走呀”。此人怒目相对说:滚开,讨打呀?我说:你不依法办事,怎么还想打人?

  话音未落,那人就把我推倒在地,并一手伸来抓住我的头发,边拖边打我的头,还一只脚踩在我脖子上用力撕打,我当时眼冒金星,说不出话来,想呼救,但心急喊不出来,我妹妹金晶过来拉我,却被他们按住手,另一个妹妹金城听到吵闹从里屋出来,看到场景被吓得不知所措,懵里懵懂就挨了一顿殴打。

  之后,闻声而来的左右邻居,街上路人过来大叫:“城管打人了!”他们才稍稍松手,我从地上拼命爬起来,看他手上还抓着我的一把扯下来的头发,他用力扔掉,被我捡起来,他还指着我,说“我打你怎么样?我又不是打你一个人,我们城管在祁东又不是打一两回架”。

  我父亲和舅舅还有另一个妹妹金美容知道后赶了过来,大约有四五十个穿城管制服的人也赶过来了,把我们分开围住,加上围观群众,整条街都围满了人,场面混乱。但是为首打我的那个城管人员把自己关在执法车里不出来了,其他人在外面有推有嚷的。

  我舅舅见人被打了就说你们城管暴力执法,乱打人难道还有天理吗?此时旁边一个未穿制服背个挎包的,长得高大的胖子(城管人员)跳过去朝我舅舅眼睛就是一拳,把我舅舅的眼镜打碎了,我舅舅是高度近视,接着一拳又一拳朝着我舅舅的额部和脸部打。我另一妹妹金美蓉过去拉住,他一脚把我妹踢倒,一拳打在我妹眼角并推撞在门口的车上,一城管队员还是围上来边推边打,甚至用脚踢他腹部,可怜我妹金美蓉正有身孕,还没逃过他们的殴打。

  围观的群众见状非常气愤,大骂城管不是人,有帮忙制止他们的,有扔白菜的,最后,在城管人员众多的情况下,他们围城一个圈,把打人的两名城管人员带走了(后来我们通过看看手机拍照指认打人的2个城管队员叫李杰、陈勇辉),把打伤我们姐妹4人和舅舅一共5位受伤者丢下不管。

  事后,我妹妹金美蓉感到身体不适,后来去县妇幼保健医院检查:孕囊位置下移,盆腔积液,12月8日,我我妹妹金美蓉被迫住院,12月10日行人流手术,可怜我外甥还未长成人形就被毁灭了。而12月5日我妹妹金美蓉在县妇幼保健医院孕检还是正常的。

  

  1、“爱尚美居”是残疾人事开办的,申办了所有合法证照,在证照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内经营,不是乱乱摆摊设点经营。这是在城管查处的乱摆摊设点经营的范围之内吗?

  2、“爱尚美居”把商品摆放在自家屋门口不足1米的“阶级”上,不是摆在街道路面上,“阶级”是我们投资修建和美化的,按照祁东习俗,“阶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属于业主。在自家店门檐下的“阶级”上放置商品,这是占道经营吗?

  3、从这次事情经过和祁东城管惯常的执法来看,祁东城管是以法自居,不出示规范性证件、文书和票据。这是执法吗?

  4、把商品摆在店门檐下本是一件很少的生活小事情,只要招呼一声要店主把商品搬进店里就可以了。不料,这件小事被搞成了大事,而且还造成了孕妇流产的严重后果,城管难道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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